公积金是一种强制性储蓄制度,旨在为职工提供住房等方面的资金支持。而公积金贷款则是将该储蓄用于房屋购买等大额支出上。
那么,东莞地区的职工在公积金贷款后能否提取公积金账户的余额呢?答案是可以的。不过需要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1.东莞公积金提取规定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公积金贷款还款前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公积金贷款还款期内,最多仅能提取134100元。
特别的,若贷款已经全额还清,则可以一次性提取全部余额。
2.公积金提取方式在东莞地区,职工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提取公积金。具体如下:
退房提取职工已经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房屋,但需要退房或出售房屋时,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余额。提取公积金的金额等于职工购房时公积金贷款余额与归还贷款本金的差额。
个人提取职工可以在遵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申请提取部分或全部公积金余额。
公积金贷款还款期内提取公积金贷款还款期内,职工最多能够提取134100元公积金余额。若职工实际还款金额小于134100元,则只能提取实际还款金额。
3.注意事项职工在提取公积金余额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到账时间提取公积金余额需要时间,职工需要提前做好规划,以免出现资金短缺情况。
手续齐全职工在提取公积金余额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例如《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身份证、购房合同及还款证明等。
积极咨询如有疑问,可以积极咨询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登录相关网站进行了解。
总之,东莞市职工在公积金提取方面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和流程,才能保障公积金余额的安全性和提取的顺畅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