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公积金贷款是指个人在缴纳公积金一定时期后,按规定申请贷款,用于购买住房、翻修房屋、偿还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等用途。
2.东莞的公积金贷款政策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申请购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必须在东莞市缴纳公积金的单位缴纳公积金至少6个月。
公积金个人帐户余额总额不超过10万元,最高可贷90万元。购买经济适用房或限价房的,最高可贷款50万元,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房款总额的95%;购买非限价房的,最高可贷款80万元,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房款总额的85%。
最长不超过25年,按月还款。
根据市场情况浮动,目前为3.25%。
3.东莞个人公积金贷款次数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规定,每名个人在申请购房公积金贷款时,最多可以申请一次,不再重复。换言之,东莞个人公积金贷款次数为1次。
4.申请流程申请人应当先办理购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交齐申请材料后,向本人公共积金贷款款服中心递交。
《购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购房合同、产权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5.注意事项申请时应当咨询银行或公共积金贷款中心有关贷款政策、贷款申请、担保办法等疑问。
个人公积金不得出质或提取还款保证金。
个人在缴纳公积金的单位不予办理贷款,但可以关注自己公积金账户的情况。